第119章 李晓娟离奇殒命<八>(第2/3 页)
的男人在所难免。特别是比她高大的男人,阳光帅气的男人,都是她喜欢的对象。和这样的男人在一起,次次都可以销魂,销魂,你们明白吗?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销魂?"
朱为民:"七月十八号,你与李晓娟一同去过北京吗?"
柏雪飞直接回答:"没有,我记得非常清楚,七月十八号,我和我的女朋友小敏去了她的家,见了她的父母,并在她家吃了饭。"
朱为民:"那么十九号,二十号,你在哪?都干了些什么?"
柏雪飞:"十几号,二十号,我仍在女友小敏的家里。她妈妈过生日,我就没有走,吃了大席后,我们才离开了她的家。"
朱为民让助手走过去,柏雪飞在审讯记录上签了字。
朱为民用深邃的眼神看向柏雪飞:"在事情没有弄清之前,你暂时不能离开这里,请你理解。"
朱为民走出去后立马吩咐专案组的成员:"立马前往三八桥,带上柏雪飞的女友小敏,前往她的家里,证实柏雪飞说话的真假?"
审讯康卫东时,康卫东的陈述却令在场的所有人大跌眼镜。
办案人员:"康卫东,现在向你讲述一遍事情经过。七二三杀人案发生过后,我们组织警力走访了大量的群众,有人反映你经常光顾李晓娟的面店。有时是晚上去,去了过后两三个小时才从里面出来。昨天,我们已经给你下达了传唤通知书,然而你没有到场。是什么原因没有到场接受审讯,非要我们去拘传你。你心里要有数了,我们请你来的性质与传唤你到场的性质是不一样的。请你进行有罪的陈述和无罪的辩解。你的说辞将证明你有罪还是无罪。说话不认清事实,是要负法律责任的。"
康卫东:"你们把传唤通知书下发到我家里,我没有收到呀!我没有收到,哪里知道你们在传唤我?"
办案人员:"这是一个严肃的地方,不要油嘴滑舌,开始你的讲话。"
办案人员的气势压制了康卫东的心理,当过兵的他清楚什么是原则?现实面前不能有任何的抵制。他开始讲述与李晓娟的认识经过:
"我以前是不认识李晓娟的。在我离婚以后,在一次酒宴上,经东陵镇派出所所长余忠虎介绍才认识李晓娟的。李晓娟比我的年龄大,但李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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